考核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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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細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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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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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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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與研究(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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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級經營及教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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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開學初擬訂班級經營計畫及教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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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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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依教學內容建立教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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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學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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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善用教材教具實施教學布置豐富教學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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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開學初進行幼兒起始評量,平時進行過程評量(觀察記錄、檔案評量-幼兒學習檔案建立),期末進行總結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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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觀察記錄特殊幼兒學習及行為情況並與同班老師在教學及生活上能相互支持、配合,協同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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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親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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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提供家長幼教及教學內容資訊,並鼓勵家長參與班級各項活動,增進親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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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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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或不定期參加各種進修研習,研習後提供研習心得與資料與同仁分享,並依自身或班級極待解決的問題進行行動研究尋求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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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兼辦行政業務(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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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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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兼辦行政業務擬訂相關計畫或辦法且落實推動,在限期內完成兼辦之業務工作,並定期彙整相關兼辦行政業務工作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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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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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工作指派調整之配合度高且能與同仁合作完成團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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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負責盡職,自動自發,積極辦理兼辦之業務,並對自身兼辦之業務工作提出創新之改革及管理措施且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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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說明:
10分:考核項目之表現優異,足為同仁表率。
8分:考核項目之表現均能達到要求之水準。
6分:考核項目之表現部分達到要求之水準。
4分:考核項目之表現未盡符合基本要求。
2分:考核項目之表現多未盡符合基本要求,經勸導仍未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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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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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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