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外 教 學 安 全 檢 核 表
校名:台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 查 核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項 目
項 次
安 全 檢 視 應 注 意 要 點
執行
單位
檢 核 結 果
備註
符合
待改進事項
學
校
安
全
措
施
1
計劃經校務會議或訓導會議研討通過。
2
氣候、交通、衛生條件均適合辦理活動。
3
召開工作會議,工作人員編組分工妥當。
4
編印校外教學活動手冊,分發師生參閱遵行。
5
訂定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衛生保健守則。
6
乘車用餐、住宿、參觀有編組,並要求集體行動。
7
身體孱弱不適學生有特別安排。
8
參加學生均經家長書面同意。
9
未參加活動學生有適當安排,並通知家長。
10
有發文給參觀單位,請求解說或協助。
11
有辦理旅行平安保險。
12
選定會計、出納、專人保管經費。
13
各車備有簡易急救藥品及清潔袋。
14
各車備有緊急支援聯絡電話資料。
15
餐飲安排衛生良好。
16
住宿安排安全妥當。
17
訂有車輛租用契約,內容合宜。
18
行前有實施安全講習。
19
出發前有點名。
20
發現有不宜按原計劃辦理之情況時,備有替代方案。
租
車
租車公司有合法營業登記證,信譽良好。
車輛經監理單位最近一期檢驗合格。
車齡符合省(市)教育主管機關之規定。
車輛行車執照為營業用,並在效期內。
駕駛人具有該車種之合格職業駕駛執照。
車輛檢修保養紀錄良好。
車輛制動設備功能良好。
車輛燈具(前後燈、尾燈、方向燈、煞車燈)功能良好。
車輛雨刷、喇叭功能良好。
車輛備胎、隨車工具、故障警告標誌均堪用。
車輛滅火器在效期內。
車輛安全門功能正常,未受封閉,未堆積物品。
車輛未存放危險易燃物品。
車輛乘員人數未超載。
駕駛員精神體力狀態正常。
本表配合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前作全面安全檢核慎表。
校長: 主任: 組長: 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