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934期
|
|
|
|
|
|
|
【2019/12/13 國語日報】 |
|
|
一人負責逾十中輟生 輔導員分身乏術 |
|
|
|
|
|
| |
|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在今年六月修正通過,其中,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來中介教育,學校要安置曝險少年,協助就學與發展。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召開「中介教育」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和政府相關單位,共同討論中介教育的對策。
依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中輟生復學後如果不適應,學校應提供中介教育,目前中介教育包括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合作式中途班,以及其他有相同功能的教育輔導措施。
教育部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中輟生人數在九十三年為四千一百五十六人,到一百零七學年,下降到五百一十人。教育部一百零八學年已核定補助全國二十二縣市,共一億六千七百多萬元,作為中輟生的預防追蹤和復學輔導。
新北市土城國中校長鄧文南指出,投入中介教育實務工作十年,看到其中有許多問題,包括中輟生可能來自失功能家庭,導致學習成就低落,但受限家長不願出面解決,因此,校方也無法協助學生;此外,輔導員人力不足,一人得負擔十二名到十六名中輟生,分身乏術。
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各縣市對中輟生有團隊追蹤輔導,過去二十多年來,幾乎都由替代役執行,這很不正常;此外,葉大華建議參考先進國家的作法,由教育和社福體系合作,教育單位負責課程和教學等教育輔導,社政單位負責生活照護和輔導等生活支持。
善慧恩社會慈善基金會承辦的飛夢林家園,是國內公家機關和私人單位合作的機構,協助十歲到十五歲通過弱勢暨高關懷評估的男生。該院院長羅汶欣表示,如果早期發現學生有中輟危機,可以及早介入,但也有學生覺得不自由而不想被安置,卻因沒有公權力而無法強制介入處理。 |
|
|
|
|
|
|
|
|